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生态文明发展研究院建设工程及京津冀大都市群生态环境野外观测台站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师范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生态文明发展研究院建设工程及京津冀大都市群生态环境野外观测台站项目,观测台站占地约30亩,项目包含教学科研综合大楼和野外观测台站及配套仪器设备,预计总建设面积约800平方米,现对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生态文明发展研究院建设工程及京津冀大都市群生态环境野外观测台站项目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磋商,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5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生态文明发展研究院建设工程及京津冀大都市群生态环境野外观测台站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生态文明发展研究院建设工程及京津冀大都市群生态环境野外观测台站项目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碰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前供应商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 gov. cn)查询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交截图并加盖公章。
详情请见链接: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2-07-12/7614283.html